办学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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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条件 |
- 政治思想品德要求:不录取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考生的档案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
- 身体要求:(1)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均要进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2)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相貌端庄,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3)美术类、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者,食品科学与工程、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要求乙肝表面抗原阴性。
-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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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
-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 分数与院校志愿处理办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一般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后继志愿依此类推。
- 广东省的体育艺术类专业根据省招办的投档方式择优录取。外省的美术类按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分=文化成绩×40%+术科成绩×60%。
- 分数与专业志愿的处理办法:尊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对报考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一般尽量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对报考学院第二志愿及后继志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各专业录取进度情况,酌情调整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录取没有填报专业志愿,又没有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 我院在录取考生时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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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贷学金 |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子完成学业,我院将采取“奖、贷、补、减”等措施: 1、奖学金。设“陈伟南何才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奖项。 2、国家助学贷款。由广东省教育厅统一招标的银行承担办理我院学生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贷款最高限额每年不超过6000元,在学期间由国家贴息,免收个人贷款利息,毕业后由学生个人付息,并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金及利息。 3、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学院设学生困难补助专款,家庭经济困难或意外、暂时性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困难补助。学院还设有勤工助学工作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也可协助解决本人一些生活困难问题。 |
收费标准 |
校本部及二级学院潮州师范分院:文史类专业3800元/年,外语类、理工类、体育类专业4300/年,音乐类专业及艺术设计类专业8000元/年,美术学专业6000元/年,烹饪与餐饮管理专业5500元/年。 |
备注 |
我院招生办网页:http://www.hstc.edu.cn”招生信息” |